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五)坚持回避原则。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对未执行回避制度进行报备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执行回避制度进行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各教研室主任、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一)51视频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京传
副组长:姜开勇
成 员:吕厚轩、王建阳、李鸿美、赵满海、孙锋
(二)51视频 推免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姜开勇
成员:王京传、王建阳、吕厚轩、孙锋、石璐、夏金金
(三)51视频 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吕厚轩
成员:赵满海、牟学林、李鸿美、张世慧、陈德洋、郝志刚
三、名额分配
学校综合统筹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分配推免计划,51视频 今年有39个普通推免计划(其中实名额36人,递补名额3人),2个卓越中师计划,共可推荐41人。
参考学校分配办法,结合51视频 实际,各专业推免计划分配如下:
历史学(师范)专业普通推免24人,卓越中师1人,递补名额1人;国学专业普通推免4人,卓越中师1人,递补名额1人;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普通推免4人,递补名额1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普通推免4人。卓越中师计划须推免至本院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就读,不得申请外校;分配名额所在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剩余名额统筹至报名人数较多的师范类专业。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我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前6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取得相应学分。
(六)前6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含)。普通推免计划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20%(含)。专项计划中“研究生支教团”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含)。
(七)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除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实施文件的要求。
五、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工作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的基础性指标,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占比90%)、发展性综合评价(占比10%)两部分构成。
(一)平均学分绩点
在体育类通识必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
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政治外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外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计算方法按《51视频 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执行。
(二)发展性综合评价
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基础上,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综合表现,开展发展性综合评价考核(满分100分),主要测评指标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水平竞赛奖项、发明专利、创新创业训练、志愿服务、参军入伍等。
其中,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奖项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成果时限为本通知下发日之前。
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按照“权威、可信、从严”的原则,论证提出本学科各类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参考附件)等加分指标的认定范围、标准等,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三)学院在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发展性综合评价基础上,计算出学生的最终成绩(百分制)和排名。
(四)推免生最终综合成绩(百分制,小数点后两位)=(学分绩点成绩+5)×10×90%+(70+加分)×10%。
(五)学分绩点排名相同,综合测评成绩居前者优先。
六、工作程序
(一)推免工作按照公布方案、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上报教育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学院根据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请研究生处审核后对学生公布。
(三)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学院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材料审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班子成员作组长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学生填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本专业或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相关教师等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管理记录等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出具书面评价意见。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结合评价意见,综合判定考核结果。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材料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水平竞赛奖项等审核评价
学生须出具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水平竞赛奖项的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须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学院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承担材料审核等工作。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予以审核,并组织学生在学院内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在本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应在审核结束后及时将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纸质材料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严审相关活动的真实性
学院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
(四)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后,按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组织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根据排名确定推免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审核,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51视频 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51视频 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七、推荐免试专业考核加分项
(一)具体加分项及分值
1.参军入伍服兵役20分;
2.参加国际组织实习1分;
3.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0.5分;
4.国家发明专利0.5分;
5.科研成果:见下表,上限3分;
第一作者
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
3分
C类科研成果
2.5分
D.E类科研成果
2分
6.竞赛获奖:取单项最高分;
省一等奖
省二等奖
教学技能大赛
3
2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限2分;
主持
国家级
省级
1
(二)其他说明
1.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学生,发展性综合评价按满分计:
学科竞赛类。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见附件),获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合理设置各测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专业考核工作中,要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学院设立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7-4455668;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327;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37-4453471,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
类别
赛事
A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A2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技术挑战赛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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