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青少年识别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危险,学习规避方法,减少因好奇心或无知导致的意外事故,培养其独立应对风险的能力,51视频 杏暖计划实践队于2月1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暑期幼儿托管所内部,针对三、四、五年级的学生启动“安全自护”主题实践活动,活动通过主题讲座、情景模拟和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培养青少年独立应对能力,减少意外伤害,增强社会安全氛围。
上午,实践队员如约抵达暑期幼儿托管中心,在顺利完成前期对接工作后,迅速展开活动筹备,以“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随即拉开帷幕。
实践队员首先从居家安全方面展开讲解。活动现场,实践队员拿出几张图片,展示给围坐在一起的孩子们。图片上显示一个插线板上插满了各种电器插头,电线纠缠在一起,插线板的外壳已经微微泛黄。“大家看这张图,有同学知道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实践队员问道。四年级的一位同学举手回答:“插线板插太多东西了,感觉会坏掉。”小李点点头,接着解释:“没错,插线板超负荷使用是很危险的。我们家里的插线板都有一定的功率限制,当插入的电器过多,通过的电流就会过大,可能会引发火灾。”孩子们听后,都露出惊讶的表情。在用电安全方面,青少年好奇心强,有时会擅自摆弄电器、插座等,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实践队员通过课堂讲解的方式教育孩子不要用手或导电物品接触电源插座内部,不要私自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前要检查电器是否完好,离开房间时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同时,实践队员通过微信联系并告知家长在家庭中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定期对电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为青少年营造安全的用电环境。
校园是青少年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然而,校园内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如意外伤害、校园欺凌、实验室安全等,需要引起学校、家长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首先,实践队员自编自导的情景剧《友谊的小船》正在上演。剧中,几位实践队员通过夸张而又不失真实的表演,再现了言语侮辱、孤立同学等校园欺凌场景,随后又展示了如何正确介入、寻求帮助,最终化解矛盾的过程。演出结束后,将学生们分组讨论“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呢?”“我会告诉老师!”一名小男孩说道。“对,告诉老师是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尝试用语言去劝解,或者找其他同学一起帮忙,让被欺负的同学感受到温暖和支持。”实践队员一组组耐心地解释道。其次实践队员鼓励在班级内要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及时举报欺凌行为,要学会保护自己,遇到欺凌时要勇敢地说 “不”,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不要默默忍受。
青少年在户外活动时,由于环境复杂多变,也面临着诸多安全隐患,如交通安全、溺水事故、自然灾害等。增强青少年的户外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于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交通安全是青少年户外安全的首要问题。青少年出行时,无论是步行、骑自行车还是乘坐交通工具,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据统计,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青少年伤亡的人数占青少年意外伤亡总数的较大比例。实践队员告诫青少年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 “红灯停、绿灯行” 的交通规则;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双手离把;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溺水事故是夏季青少年户外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为了预防溺水事故,青少年要做到 “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如果发现他人溺水,要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以利用救生圈、竹竿等物品进行施救,切勿盲目下水。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希望通过本次报道,能够让广大青少年增强安全自护意识,掌握实用的安全自护技能,在居家、校园和户外等场景中都能保护好自己。同时,也希望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编辑:吕小燕
初审:闫浩
复审:王建阳
终审:姜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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